设项 目 节陕西邮政 2025-2027 年度金融监控、报警设备购置项目安 博招标公告 鑫A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陕西y邮政2025-2027年度金融监控、报警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陕西邮政2025-2027年度金融监控、报警设备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SY2025-140/ZDZB2025101101-1/2
3、项目概况
3.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陕西邮政2025-2027年度金融监控、报警设备购置项目,主要是为配合全省金融网点、业务库装修改造,采购监控149套,报警设备176套。项目总预算为926.4万元。
3.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具体采购数量及实施区域如下表:
| 序 号 | 标段划分 | 标段没名称 | 实施区域 | 设备数量 | 预算 | |
| 监控(套) | 报警(套) | |||||
| 1 | 标段一 | 西安、安康、商洛、榆 林、延安、铜川监控报 警设备购置项目 | 西安 | 34 | 40 | 502.8万元 |
| 安康 | 20 | 17 | ||||
| 商洛 | 13 | 13 | ||||
| 延安 | 0 | 6 | ||||
| 榆林 | 14 | 14 | ||||
| 2 | 标段二 | 汉中、咸阳、渭南、宝 鸡监控报警设备购置项 目 | 铜川 | 1 | 1 | 423.6万元 |
| 咸阳 | 5 16 | 23 | ||||
| 宝鸡 渭南 | 30 | 16 | ||||
| 汉中 | 16 | 30 16 | ||||
3.3 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如下表:
(1)报警设备主材(1 套设备包含3 台主机(16 路+16 路+8 路) ,35 个前端。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 1 | 主机+键盘(8 路) | 所有设备必须能够满足《银行安全 防范要求》(GA38-2021)要求效果。 |
| 2 | 主机+ 键盘(16 路) | |
| 3 | 烟感探测器 | |
| 4 | 双鉴探测器 (吸顶) |
| 5 | 双鉴探测器 (壁挂) | |
| 6 | 紧急求救按钮 | |
| 7 | 震动探测器 | |
| 8 | 声光一体机 |
(2)监控设备主材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 1 | 32 路16 盘位网络硬盘录 像机 | 所有设备必须能够满足《银行安全 防范要求》(GA38-2021)要求效 果。 |
| 2 | 枪式网络摄像机 (柜员) | |
| 3 | 红外半球摄像机 | |
| 4 | 偏心半球 | |
| 5 | 室外防水一体机 (800 万) | |
| 6 | 室外变焦筒型网络摄像机 | |
| 7 | 交换机 | |
| 8 | 监视器 | |
| 9 | 存储硬盘 | |
| 10 | 音箱 | |
| 11 | 机柜 | |
| 12 | 拾音器 (要保障网点全域拾音效果) |
3.3 采购有效期:该项目为框架协议项目,采购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3.4 供货期:接到订单之日起5 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3.5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提供5 年的原厂质保。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针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硬盘、报警主机、红外探测器设备: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设备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4.3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
(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4 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2)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4.5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4.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8 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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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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