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7标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一批二三项材料,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 要求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涵管(承插口) |
1000mm |
米 |
48 |
||
2 |
水泥涵管(平口) |
1000mm |
米 |
48 |
||
3 |
水泥涵管(平口) |
15000mm |
米 |
42 |
||
4 |
新泽西护栏 |
2000*830*200*560mm |
米 |
572 |
||
5 |
一级配电柜 |
400A |
个 |
10 |
备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本次询价为正常采购无需确认。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注册时间2023年6月30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材料检测不合格甲方可要求退场,不承担运费及材料费用。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验收方式水泥涵管、新泽西护栏检尺验收,配电箱检数验收。
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结算期限:乙方将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共同验收物资数量,验收合格后,甲方开具验收单据,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验收单据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70%的价款,六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支付该批物资25%的价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十二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按交验批次付清余款(所有质量保证金的支付都不计利息)。甲乙双方每月对账一次,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四、报价资料(无以下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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