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县东部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二期)跟踪审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2120250001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县东部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二期)跟踪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中标金额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计改发(2011)534号文件中关于服务收费标准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更正为: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10% 。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1850(万元),更正为:1.0665(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