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5年清河县乡村地区高点视频监控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5年清河县乡村地区高点视频监控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5年清河县乡村地区高点视频监控项目、BJCG-HBTTBX251010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5年清河县乡村地区高点视频监控项目。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成交份额:/。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供应商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进行统一折扣报价,最高限价折扣为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球型鹰眼摄像机及相关配套设备,平台维护服务等,预算金额118.32万元(含税),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不含税单价
(元)

数量

不含税总价

(元)

1

球形鹰眼摄像机

37700

23

867100

2

配电箱

1636

23

37628

3

电源适配器

445

23

10235

4

电源转换器

530

23

12190

5

定制支架

757

23

17411

6

辅材

880

23

20240

7

交换机

1595

23

36685

8

平台维护服务

48600

1

48600

合计

1050089

2.2合同类型:单项合同。

2.3合同有效期(平台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设备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5到货期、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并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到货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2.6项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

2.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询比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同类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至少具备1份(1个单项合同或1个框架协议)视频监控设备销售类或视频监控集成类业绩。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邢台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拓展业务设备】“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响应产品(球形鹰眼摄像机,后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响应产品关于本项目的代理授权文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否则响应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响应的,其响应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吉林市高新区安全能力提升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下一篇 [公开比选]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5年宁德区域低充配套增补模块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