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广州南沙站站房及相关工程SJSG-22标项目水泥二阶段报价单通知书
编号:WGS-WZ-ZSXM-2025-KJ-A-2164
一、报价依据
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广州南沙站站房及相关工程SJSG-22标项目由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页目所在地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所需水泥已真备进场条件。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2025-2026年度广东区域水泥框架协议采购结果》,现对框架协议A-01包水泥所有供应商发出二阶段报价单通知书,分两个包件(A-01、A-02)进行二阶段报价。
对A-01、A-02所有供应商二阶段报价进行由低到高的排名,按利益最大化原则每个包件最终确定一家供应商签订水泥实卖合同。
二、采购项目工程概况
2.1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广州南沙站站房及相关工程SJSG-22标项目:
南沙站近期实施南沙港铁路2台4线,深江铁路4台10线,站场规模6台14线(含正线4条,其中南沙港铁路和深江铁路各2条)。站房为“高架候车(深江铁路)+线下候车(南沙港铁路)形式,深江铁路采用东西两侧腰部进站模式,旅客流线为“上进下出”;南沙港铁路采用线下进站模式,旅客流线为“下进下出”。站房地上3层,局部5层;地下2层,为地铁18、15号线的站台及站厅层(非本工程的设计范围)。其中站房及配套工程148541平方米,包含站房55930平方米、地面铁路自营停车场(库)40904平方米、无站台柱雨棚及南沙港站台雨棚35999平方米、站房相关工程15708平方米。
2.2施工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六涌和七涌之间,灵新大道东侧、万顷沙地铁站旁。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2月29日。工期31个月。
三、付款条件
3.1货款支付:每月20日办理结算(第一个月),第三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结算金额的60%,第九个月支付至第一个月结算金额的8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乙方需于结算完成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款项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标的物质量保证责任。
3.2支付方式:款项支付方式可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债权转让以物抵债(车辆、房产等)等多种方式或者任意组合方式支付。当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支票外的支付方式时,由乙方承担贴息、手续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艺方完全知晓并完全认同上述所有支付方式,若甲方通知以承兑汇票、保理、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方式支府款项时,艺方不得拒绝,否则乙方承担合同额20%的违约金。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艺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自的货物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审方支付欠款。
四、报价单递交须知
供应商须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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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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