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大邑县子龙祠陈列布展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大邑县子龙祠陈列布展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
2409-510129-04-01-981081】FGQB-03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西岭海川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西岭海川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
2409-510129-04-01-981081】FGQB-03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同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邑县青霞街道子龙祠内。
2.2
建设规模:拟对子龙祠内约
3000 平方米的建筑开展提升改造相关工作,包括对灵官楼、武将廊、文臣廊、西厢房、东厢房、雅阁、静室、玄真厅等区域进行提升改造,安装多媒体设备及专业灯光系统等。
2.3
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参加竣工验收等本项目所需的设计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及交付标准以发包人的相关要求为准。
2.4
计划周期: 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为:
(1)
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2)
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3.1.2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
在有效期内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
3.1.4
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
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
3.1.5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业绩要求:
2020年10月0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
1个建筑工程类业绩(规模、发包方式等均不限)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6
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含联合体牵头人)
家
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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