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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二医院病房改造及医疗环境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Z0100G25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病房改造及医疗环境提升项目 已由 哈 尔 滨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以哈发改审批〔2025〕1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病房改造及医疗环境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总院区及香坊院区内,其中总院区位于道外区卫星路 38 号,香坊院区位于香坊区公滨路309 号。
2.3建设规模:项目为改造工程,改造面积 69458.11 平方米,主要将多人间病房改造为 2-3 人间,并对卫生间进行改造,涉及病房 140 间;其他改造包括消防设施、供电、给排水系统等,适老化适儿化空间环境改造。改造后 4 人间及以上病房减少 140 间,2-3 人间病房增加 342 间,床位增加 350 张。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包含项目项目实施、验收、接、维护等的全过程工程管理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评标、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完成哈尔滨市第二医院病房改造及医疗环境提升项目可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
(1)全过程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主要承担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做好实施阶段项目管理策划;参与施工图评审并提出咨询意见;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相关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完成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协助业主签订相关合同并进行合同管理: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全过程的档案收集与管理并提供书面及电子档案;负责各类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以及月度工作报告与各项工作总结。具体内容为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竣工管理、现场管理、施工准备、投资控制、配合建设单位结算审计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等)
(2)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投资估算的审核、经济评价的审核、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设计变更的审核、进度款的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工程造价鉴定、合同管理咨询、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竣工结算审核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等;)
(3)工程监理: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图内的及相关配套设施,外网的室内室外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内业资 料审核认定、归档整理等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18.71万元(其中:全过程项目管理:63.97万元、工程监理:96.21万元、造价咨询:58.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全过程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http://www.tzxm.gov.cn/)
3.1.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2.2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5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2.6工程监理负责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7月至 2025年9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中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同时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及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评标时,以网站截图及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3.5.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时,以网站截图及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5.4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人员证件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管理单位;
3.7.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7.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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