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经开区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 /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雅安市经开区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雅安市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9-511850-04-01-814369】FGQB-006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雅州新区物流园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雅州新区物流园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雅安市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9-511850-04-01-814369】FGQB-006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雅安城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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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占地约 644.3 亩,建设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涵盖水电、光伏、 风电、储能等装备制造功能区。总建筑面积约 289517 平方米,其中厂区建筑面 积约 248822 平方米、办公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 40695 平方米,配套室外道路、 给排水、强弱电、停车位等相关基础设施。
2.2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 1540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27000.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713.41 万元;预备费 6974.60 万元,建设期利息 4312.00 万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 2.3服务期: 30 日历天(各子项分别记取)。 2.4项目建设地点: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初勘、详勘、补勘(若有),包括全阶段勘察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勘察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建设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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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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