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4315
项目编号: D6401000141100377
项目名称: 灵武市公安局2025年警官餐厅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9634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63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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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公安局2025年警官餐厅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灵武市公安局2025年警官餐厅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1 | 灵武市公安局2025年警官餐厅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估算金额,投标人不得对估算金额发生变动,本项目以折扣形式进行投标报价,实际结算金额以最终实际发生数量和实时单价×中标折扣进行结算。 | 9634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634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服务。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4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投标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