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G标准分区次干道一期(四号路)、竹溪河沿岸道路工程(二期西段道路K4+150~K4+786 段)、万中路(三期)道路工程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 渝两江经审〔2022]265号、渝两江经审﹝2025﹞55 号、渝两江管[2012]3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两江新区水土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G标准分区次干道一期(四号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总长657.55m,路幅宽度为26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
竹溪河沿岸道路工程(二期西段道路K4+150~K4+786段)道路全长636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标准路幅宽度26m,双向四车道。
万中路(三期)道路全长约260米,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幅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820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其它相关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
2.5 工期要求:4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2)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