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HCAI-G2025-0047 项目名称:横溪街道购置门面房及配套车位项目 预算金额:5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购置门面房(总面积≥140㎡)及其机动车车位(总面积≥48㎡), 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内;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过户登记手续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提供法人授权书; 8.提供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为一手房,投标人须提供房屋、车位的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并承诺配合完成房产证的办理;另规划中须明确为“经营性车位”(非人防、非公摊)。 如为二手房,投标人需具备房屋、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能够承诺配合完成过户的手续。 2.须承诺拟投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属于投标供应商,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房屋存在租赁情况须在网签前提供房屋租赁解除合同并腾空房屋。 3.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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