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东项目部掘进机租赁(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江苏省矿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矿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租赁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SGS20251024001
2.2招标项目名称:卫东项目部掘进机租赁
2.3招标范围及内容:租赁全新EBH260型横轴掘进机一台。
2.4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卫东项目部(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要求进场。
2.6租赁期限:16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2.8标包划分:共1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任何一种情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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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