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热源厂及管网配套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74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热源厂及管网配套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741001 ),已由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景区财政预算。,招标人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6708. 30m²,总建筑面积为17080.80㎡,供热总面积为125. 93 万m²。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热源厂主厂房3560.00m²,三层综合办公楼1665.00m²,二层宿舍楼928.80m², 储煤棚、灰渣库、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建筑面积10927.00m²; 新建一条供热管网长度为2×12. 575km,管径为DN200-DN800, 管道材质采用Q235B 预制直埋保温管;2台58MW循环流化床锅炉(预留一台58MW 锅炉位置); 新建热力站共计11 座, 其中2MW 热力站3 座, 8MW 热力站4 座,10MW 热力站2 座,12MW 热力站2 座。以及内部道路、供电、供热和给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25779.53万元。建设地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镇炭窑坪村。工期:67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热源厂及管网配套工程施工: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热源厂及管网配套工程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