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922137438-15275321
项目名称:中医诊疗设备
预算编号: 1525-000155167
预算金额(元): 1530140元(国库资金:153014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53014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中医诊疗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301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医诊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中医诊疗设备(标的)属于工业。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588号。
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培训。采购预算金额:1,530,140.00元(国库资金:1,530,140.00元;自筹资金:0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培训。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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