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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250925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市2025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和改造提升)初步验收服务已由关于【关于下达 2025 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2025)1528 号)文件及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宁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鸿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市2025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和改造提升)初步验收服务
2.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初步验收服务(本项目包含该项目对整体结余资金再进行补充设计的初步验收服务)。
2.4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根据施工标段出具成果报告(每一标段单独出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控制价:199.97万元(其中:新建:147.67万元、改造提升:52.3万元)。
2.6项目服务地点:东宁镇、三岔口镇、大肚川镇、绥阳镇、道河镇。
3、投标人投标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咨询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农业;
3.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7月到2025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3.3造价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7月到2025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网页截图)。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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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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