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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林草湿地手续办理技术服务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日(第二包)》同发改〔2023〕94号、95号、96号、97号、98号、99号、100号、101号、102号、103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同江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骏兴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林草湿地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2.2建设地点:同江市。
2.3 建设规模:提质改造农村公路10项90.5公里。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服务工作。
2.5 招标范围:“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二包)林草湿地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2.6 工作内容: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林木采伐设计调查、编制使用草原专项报告并办理占用草原手续、编制永久占用湿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技术服务工作。
2.7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8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无安全事故(无伤亡)。
2.9 本项目不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445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做过1份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为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林木采伐设计调查或编制使用草原专项报告或编制永久占用湿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或办理用地手续)
3.3 投标人不得在所投标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3.4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8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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