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乐山市珍稀阔叶树种采种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珍稀阔叶树种采种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4)5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沐川县国有林场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沐川县国有林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4)5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乐山市沐川县国有林场后庵林区(沐川县沐溪镇前光村)
2.2.规模及投资额:
2.2.1规模:建设采种基地113.9公顷,其中林分抚育及病虫害防治113.04公顷,改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30平方米(1栋),新建晒场500平方米(1 处),新建及改建林区道路3公里,新建化粪池1座,配置建设供暖工程、界碑、界桩、界线、标示牌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2 投资额:3166941.60元。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直至 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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