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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0000G250930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宝清县农业农村局以《宝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宝清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宝农发[2025]10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宝清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景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宝清县种畜一分场;朝阳镇灯塔村、兴富屯;万金山乡兴国村、农业场村;宝清县畜牧场;龙头镇西龙村、东龙村、红山村;夹信子镇向山村。
2.3总项目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3.545万亩,全部为新建。具体包含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地力提升工程、农田防护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02月25 日,总工期:108日历天(注: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5178961.8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3个月(2025年07月-2025年09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考试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7月至 2025年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规定的6 种类型除外)。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失信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 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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