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备更新-智能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十一期(机器人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实训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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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204 | |||||||||||
2、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备更新-智能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十一期(机器人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实训系统)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211,000.00元 | |||||||||||
最高限价:221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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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机器人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实训系统3套(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3)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三年免费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其中软件五年免费升级和质保,五年免费上门服务),提供承诺函。设备制造商承诺的质保期优于本采购要求的,按承诺执行;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所有设备并完成调试; (5)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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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时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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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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