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唐港销售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
秦港销售有限公司诉怀仁县南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聘请代理律师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55526)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朔州市朔城区
一、采购条件
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唐港销售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秦港销售有限公司诉怀仁县南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聘请代理律师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2555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最高限价为9.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唐港销售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秦港销售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与怀仁县南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煤炭购销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经济纠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唐港销售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秦港销售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向法院起诉怀仁县南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其返还煤款及支付利润回报款,涉案金额大约12200万元。现需聘请该案件代理律师。
2.2 采购范围: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期间的代理人,对案件进行法律分析,制定方案;代为起草涉案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全面的资料梳理,配合委托人确定出庭方案,编纂证据目录、证据说明等;参加本案庭审程序,代理委托人发表代理意见、代理委托人对案件其他方的证据进行质证、代理委托人发表己方证据的证明目的、代理委托人发表法律辩论意见及庭审最后陈述意见,代理委托人追偿欠款等。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定合同后开始服务,一审、二审、再审直至案件终结。
2.4 服务地点:朔州市朔城区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承办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连续正常运行3年以上,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期内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律师事务所分所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还须提供其所属法人组织出具的授权书;
拟派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聘用合同。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国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涉诉代理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上年度(2024年)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系统查询截图);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提系统查询截图)。或未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处罚及纳入被执行名单,提供“全国律师职业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年度考核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截图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执行信息截图。
3.5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的承诺函,以书面声明为准:
3.6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9日17时30分至2025年10月12日17时30分;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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