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4标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5ZB-TJDT8HX4B-202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西起南开区绿水公园站,南至河西区渌水道站,沿线经南开、和平、河西、津南四个行政区(以下简称天津地铁8号线项目),项目业主为中铁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4标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天津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西起南开区绿水公园站,南至河西区渌水道站,沿线经南开、和平、河西、津南四个行政区。线路正线长18.6km,共设车站17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1km。
本标段西康路站(含)~湘江道站(不含),共5站5区间,全长4.7km,占25%,全线共7个三层以上车站,本标段4个,占57%,下瓦房站为地下五层,是全线风险最高、难度最大的车站。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投标人必须能够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招标时及集团公司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4、“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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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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