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化学加药系统和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3-13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化学加药系统和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彭州燃机项目本期拟建设2台套9F级燃机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置为2套F级燃气轮机及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2套蒸汽轮机及发电机和相关配套设施,本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2.2交货地点:华能彭州燃机建设厂址现场。
2.3采购内容:燃机化学加药系统和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采购。包括完整的给水、凝结水、闭冷水加氨装置1套,炉水加磷酸盐装置1套和循环水加药系统(包括循环水和锅炉补给水超滤加次氯酸钠系统、循环水加稳定剂系统、循环水和工业废水加硫酸系统)。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供货,招标方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交货进度。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国内单机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化学加药或循环水加药系统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能反映机组容量的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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