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7标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附着撑杆,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悬挑梁 |
H型钢350×350×12×19材质Q355B |
GB/5031-2019 |
套 |
10 |
备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技术要求:
收货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
加工周期:中标后7天内送至指定地点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附件要求:报价表、中标厂家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三大体系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形式检验报告,以上附件缺一不可。
2.注册时间2024年1月1日以前。
3.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材料检测不合格甲方可要求退场,不承担运费及材料费用。
5.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7.中标后需随机抽样,全检,检测不合格=,自行拉走。
三、结算付款方式
验收方式现场检数验收,无在途自然损耗。
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以银行转账或铁建银信方式支付,项目部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总货款的70%,6个月支付总货款95%,剩余5%货款12个月内支付完毕。
四、报价资料(无以下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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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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