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祁离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
2025年9月冬施燃料集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祁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项目招标人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祁离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冬施燃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西省祁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项目:山西省祁县至离石高速公路工程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二横十二环”中第七横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呈东西走向,起点城赵枢纽接榆祁高速(S60)和京昆高速(G5),主线K23处设开柵枢纽连青银高速(G20),经过晋中市祁县,吕梁市交城县、文水县、离石区,终点离石东枢纽与吕梁环城高速相接(连通青银高速)。本路线为东西走向,全长97.5Km,其中特大桥4.3Km/3座,大中桥15.8Km/56座;特长隧道17.4Km/3座,长隧道1.1Km/1座,短隧道3.3Km/7座;互通式立交7处(枢纽互通3处+落地互通4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站2处,路段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
项目地址:山西省吕梁市。
2.2.1 本次 冬施燃料 采购招标分为 1 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销售商。
3.2 投标人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20%以上垫资能力,至少无息垫资2个月。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 投标人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商或销售商代理的厂家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具有国家或行业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
3.6 近3年内(2022年至2025年)1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7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如有1个包件以上)。评标小组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包件(如评分同为第一名,以金额大的包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10 品牌及其他要求:卖方应具备专门运输车队,保证买方材料供应。材料运输过程中,卖方应对车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得污染环境;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后,应按买方要求速度行驶,不得在买方场地范围内随意倾倒,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3.1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 10:00 时至 2025 年 10 月 6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未按规定缴纳标书款和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缴纳标书款后未在截止时间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的,均不退回标书款),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投标人应于2025年10月6日上午10:0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2025年9月冬施燃料**包件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于2025年10月6日上午10:00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284099295@qq.com,并致电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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