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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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5-72 | |||||||||||
2、项目名称:义马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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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义马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项目,项目服务范围为义马市,服务内容对全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敏感地区周边餐饮企业构建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对一期、二期60台设备进行系统兼容,于2025年底前,在义马市营业面积100m2以上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进行三期20台设备安装和调试,构建一套完整的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实现对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分析和预警,为餐饮油烟监管执法提供科学依据,有效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具体详见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限: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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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至少应包含股东信息,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查询结果; 3.4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5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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