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hzfcg202509300007
项目名称:敦煌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医疗高地提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
预算金额:434.78(万元)
最高限价:434.78(万元)
采购需求:包一采购预算金额:218.6(万元),区域医疗高地提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详见采购清单;包二采购预算金额:100.7(万元),区域医疗高地提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详见采购清单;包三采购预算金额:108.00(万元),区域医疗高地提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详见采购清单;包四采购预算金额:7.48(万元),区域医疗高地提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1.3 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4 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零申报等其他证明资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8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2.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2.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的)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的)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包四无需提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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