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夹江县全域农业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夹江县全域农业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夹江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夹发改项目【2023】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青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地方资金及银行融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青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夹江县发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夹发改项目【2023】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夹江县各镇(街道)。(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建设茶园种植示范园1.6万亩、建设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 0.45 万亩,配套安装喷灌,修建蓄水池190口、山坪塘140口、茶山生产便道及配套道路约55公里;②建设农产品加工厂房2万平方米、低温库房 1.5 万平方米、农产品交易服务区3600平方米;③建设农产品智能化配送服务区2500平方米、茶叶烘干设施约1500平方米;④配套建设生态停车位约500个等基础设施。(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具体任务时间以业主下达的任务书为准。(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工作。1.勘察: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需的全部勘察工作。①农业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初勘、详勘、补勘、测量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实施内容以业主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②建筑部分:包含但不仅限于地形测量、纵横断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现场调查、管线探测等本项目所需的勘察工作。包括出具测绘、放线、岩土工程勘察、管线探测、物探等勘探成果,涉及降水、地基处理、边坡防护、基坑支护、抗浮锚杆等专项方案,以及满足本工程设计、施工实施的所有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实施内容以业主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③公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地形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含钻探、取样)、水文地质勘察,以及岩土工程分析等。具体实施内容以业主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设计: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①农业部分:与设计工作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评估(若有)、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实施内容以业主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②建筑部分: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涉及的各专业和各专项深化方案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景观设计,道路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等项目所有设计内容并通过相关的评审或审查工作,及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实施内容以业主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③公路部分: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等工作;勘察设计单位还应配合业主完成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报告。具体实施内容以业主下达的任务书为准。(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3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20 年 01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程类设计业绩(设计内容含农业、建筑、公路的任意一项即可)。2、勘察业绩要求: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均应满足业绩要求)。注: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具有相应设计资质与勘察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4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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