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FXJZCG(2025CS)012
项目名称:民丰县委党校教学综合楼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821800
最高限价(元):2821425.5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委党校教学综合楼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
预算金额(元):2821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门卫室43.94㎡,大门1座,会议室提升改造597.00㎡,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地面硬化 4071.00 ㎡,绿化景观 3193.70 ㎡,室外弱电工程873.00m、室外强电工程 638.00m,照明工程太阳能灯 44 套,室外给水工程 1457.54m、排水工程 220.13m、消防工程 819.17m,新建 20m ³化粪池 1 座,室外围墙 563.06m,燃气入户工程等(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如完税证明中无法完整体现出近三个月的完税情况,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无无欠税证明及完税凭证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社保代扣不作为完税依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按格式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需具备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区外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已在新疆建设云上信息登记(原件或电子证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