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2025年青衣江干流雨城水电站库区清淤疏浚项目
1.招标条件: | |||
1.1 本招标项目雅安市雨城区2025年青衣江干流雨城水电站库区清淤疏浚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 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川投资备【2509-511802-04-05-887286】FGQB-03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 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淤疏浚施工和可利用疏浚物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雅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 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9-511802-04-05-887286】FGQB-036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和金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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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名称:雅安市雨城区2025年青衣江干流雨城水电站库区清淤疏浚项目
2.2 项目基本情况:雅安市雨城区 2025 年青衣江干流雨城水电站库区清淤疏浚项目,疏浚河段总长2068 米,清淤疏浚总面积约为 25.86 万平方米,疏浚河道淤积量共计 79.53 万立方米。 2.3 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多营镇。 2.4 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青衣江干流雨城水电站库区河道内所有清淤内容,并对可利用疏浚物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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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利用疏浚物处置受让单位须具有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应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参加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担任;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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