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已由贵州省气象局以黔气函〔2025〕3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毕节市金沙县太平乡、平坝镇、柳塘镇、长坝镇、高坪镇、禹谟镇、岚头镇、新化乡、桂花乡、沙土镇;黔西市洪水镇、甘棠镇、林泉镇、钟山镇、锦星镇、金碧镇、五里乡、素朴镇;纳雍县曙光镇、新房乡、沙包镇、锅圈岩乡、百兴镇。
2.2 建设规模: 升级改造毕节市25个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包含作业点值班室、休息室、装备库、临时弹药存放点、围墙、作业平台、防雷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修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合同估算价(元):1921447.22
2.4 计划工期(天):60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招标项目共分9个标段,本项目(标段)为五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施工资质:
旧版/施工/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9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9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