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川县菩提供水站净化工艺改造项目已由洛川县水务局《关于洛川县菩提供水站净化工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的批复》(洛水发﹝2025﹞8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洛川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鼎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洛川县水务局《关于洛川县菩提供水站净化工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的批复》(洛水发﹝2025﹞84号),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洛川县菩提供水站净化工艺改造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1)输水工程:更换PE100级DN160-0.6Mpa取水管道481.49m,沿原线路布设;更换上水管道180m,与现状管道保持一致,仍选用DN80无缝钢管,沿原线路布设。(2)提水泵站:更换泵站工艺管道维修;更换场区内清水池进水管道;场区平整改造、硬化;对场区内管理房及蓄水池进行防水维修、内外墙进行粉刷、对泵站前池保温层进行拆除重建;新建厕所1座,位于现状原位置;改造泵站大门一付。(3)菩提供水站:场区平整改造、硬化及管道连接;管理房及蓄水池防水维修、内外墙粉刷、提升改造化验室1间、更换不锈钢门牌;新建一体化净化车间1座,建筑面积86.19㎡,砖混结构;配套智能絮凝剂投加设备、智能净水设备、互联网+100g次氯酸钠消毒设备各一套;更换配水管道加压泵两台。(4)对加压泵站屋顶进行防水维修。
概算总投资:28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同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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