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苟家湾等50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昌县苟家湾等50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审〔2025〕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昌县农田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昌县农田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审〔2025〕1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标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昌县;
2.2建设规模:对平昌县苟家湾等50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开展项目勘察设计等工作;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平昌县苟家湾等50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施工后续服务工作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2.6 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水利工程类勘察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一个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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