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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永坪镇区、矿区供水站加固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永坪镇区、矿区供水站加固改造项目已由延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审投发〔2025〕10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水务发展集团延川县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延川县永坪镇供水站内及永坪镇矿区供水站内。

2.2 项目规模:对延川县永坪镇区供水站、永坪矿区供水站办公楼进行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3365.2㎡。

2.3 项目估算总投资:500.91万元。

2.4 计划工期: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进行招标。

2.6 招标范围: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1、永坪供水站改造总建筑面积2012.44m2,包括办公楼、过滤间、设备间、澄清间、库房、厨房、餐厅、厕所、门房的建筑外立面涂外墙防水涂料、给排水管道更换、暖通供热设施改造、电气部分强弱电设备及线路改造。2、永坪矿区供水站改造总建筑面积1352.76m2,包括办公楼、配电室、滤池、澄清池、门房等设备用房的建筑外立面真石漆改造、屋面改造、给排水设施改造、暖通供热设施改造、电气部分强弱电设备、线路改造。以及永坪矿区室外路面修复、围墙翻新、室外给排水管网改造。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延川县永坪镇区、矿区供水站加固改造项目建设期间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条件

3.1.1施工标项: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信、财务良好,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近年施工业绩,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2监理标项: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信、财务良好,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与近年监理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且未在其他在监工程项目任职。

3.2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建厅官网”可查询。

3.3申请人信誉要求:

3.3.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或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3.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8日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4时30分;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

6.2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线上不见面模式。

6.3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其他

8.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8.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中段202号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层,联系人:李艳、张林,联系电话:029-8610013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水务发展集团延川县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汇通大厦三楼

联 系 人:高子毅

电  话:0911-8115611

电子邮件:283776468@qq.com

代理机构: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西北角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层

联 系 人:李艳、张林

电  话:029-86100133

电子邮件:695429797@qq.com


监督单位: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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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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