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王团镇联合村和美乡村试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王团镇联合村和美乡村试点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王团镇联合村和美乡村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和美村庄试点奖补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乡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钰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土建工程:①道路提升与人行系统建设:更换村庄起砂道路面层3961.82 m²;村庄主干道两侧各铺设1.2m宽人行道(含道牙),总面积8735m²;铺设600*300*100mmC25混凝土道牙17449m。②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对巷道进行内涝排水治理,新建排水沟4934.73m。
(2)绿化工程:①巷道经济生态林种植工程:在村庄4条主道路巷道旁种植经果林1255株,包括杏树、桃树、枣树。②主干道绿化补植与环境塑造工程:在主干道两侧补植国槐、海棠,共计909株。③苗木养护工程:养护内容包含绿地灌溉与防涝、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本工程养护范围为原有保留的苗木、移植苗木及新栽植的所有苗木进行养护。本次苗木养护期限为1年,灌溉方式采用水车浇灌。
2.2建设地点:同心县王团镇联合村。
2.3计划工期:354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