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公共实训基地新建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040120250929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宁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409-150429-04-01-510894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就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公共实训基地新建项目
2.2工程规模及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新建宁城县公共实训基地一处,年培训规模不低于6000人次。总建筑面积6760平方米。配套给排水、电力、通信、供热、消防、绿化、硬化等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南,富金路东。
2.4计划投资:2824.8328万元
2.5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计划工期: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
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的人员: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如经查实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约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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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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