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关于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新发改字〔2021〕86号)、关于调整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新发改字〔2023〕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东地块)B5#楼租赁住房装修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CCS20250829FJSZ04001001(ZB(JL)-2025-017)。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面积23704.33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东地块)B5#楼装修监理项目包括室内装饰、拆除、装饰水电安装、卫生洁具、消防系统(改造及新建)、暖通拆改、调试、消防验收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要求。
2.6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东至盛德大街,南至龙湖大路,北至明溪路。
2.7 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施工工作全部完成、竣工验收通过后为止(装修监理工作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
2.8 工程投资估算:25527033元。
2.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3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监理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①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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