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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博大2025-2026年度地面计量项目(I类及以上地面队)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塔里木油田博大2025-2026年度地面计量项目(I类及以上地面队)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博大采油气管理区下辖区块,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大于5000米,最深达8000米以上;油气藏温度普遍大于110℃,最高达到180℃;油气层压力普遍大于60兆帕,最高达到140兆帕。地面计量是油气勘探开发过程中求取地层流体性质及产量的主要手段。根据生产需要,二次完井、井下作业期间需要提供一类及以上地面计量服务。

2.招标范围:根据单井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及生产实际需要,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博孜24-3等井提供一类及以上地面计量作业、除砂器、15MPa及以上高压分离器、防火墙等服务。具体以单井作业通知单为准。预计工作量为32井次,具体工作量根据生产需求进行调整。

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准。

3.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宿县等境内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辖目的井现场。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应持有或承诺施工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测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1口井的一类及以上地面计量作业,且井深达到5000米及以上,井口关井压力大于等于50MPa,地层温度达到100℃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井底深度、压力、温度);(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材料或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6.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一类及以上地面计量设备至少1套,设备最低配备要求详见附件(附件中:第1项油气水分离器、第2项油嘴管汇、第3项加热装置为投标人自有)。

提供资料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

(2)投标人提供自有设备照片、铭牌照片及拥有自主使用权的承诺书。非自有设备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3)自有设备提供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

7.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8.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一类地面计量队伍一支,相关人员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配备不低于10人,包括队长1人、副队长1人、主操作手2人、副操作手2人、数据采集员2人、地面计量工2人,每队应配备1名HSE监督员(可由队长或者主操兼职)。队长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现场累计工作时间不小于6年。以上人员均需应持有或承诺上岗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岗位、工作年限);

(2)提供对应人员有效的井控证明扫描件或承诺书;

(3)提供队长的学位证或学历证书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工作简历;

(4)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以上人员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9.其他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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