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北井35KV变电所主变扩容改造工程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北井35KV变电所主变扩容改造工程已由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谈判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东庞矿。
2.1.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其中每台主变停电施工时间不得超过1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1.3 工程质量:合格,达到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2 采购范围:东庞北井35kV变电站进行增容改造所有的电气工程施工,包括旧设备的拆除,新设备和元件的采购、拆除、安装、试验、调试等施工,包含配套的土建,杆塔、电缆的更换和布置等,并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装卸、交货、提供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以及现场安装、技术指导、监督、培训、试运行、移交验收及其它服务等工作以及负责跑办当地供电部门关于设备试验、验收、投运、入网等相关手续及沟通事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图纸”。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须至少具有一项35KV(含)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5信誉要求:
(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1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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