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施工 一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大竹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竹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竹发改发〔2024】210 号;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竹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竹发改发〔2025】13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竹淏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市、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竹淏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竹发改发〔2025】13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大竹县石河镇刘家场 9 组。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用地 100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年处理 20 万吨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 1 条,包括拆迁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处置等功能;建立年生产能力为 7 万方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 6 万方的水泥制品生产线以及年产 1.5 万吨的废钢回收生产线,上述生产线涉及的厂房主要采用门式钢架结构,面积合计 31700 平方米,另配套 3300 平方米的综合楼.辅助设备方面,拟购置锚车、自卸车、吊车、汽车衡、空压机、机修设备合计 17 台套。(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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