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招标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4 |
项目名称 |
上海振华重工-上海振华港机重工-轮类机加工智能生产线采购项目 |
1.5 |
项目编号 |
ZPMC(CX)-ZB2025-08-271 |
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1.7 |
评标方法 |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1 |
招标范围 |
此项目为上海振华重工-上海振华港机重工-轮类机加工智能生产线采购(该生产线主要为车轮机加工和检测全自动化生产线,主要用于岸桥、场桥等港机产品行走机构中大车和小车车轮的热处理后机械加工及检测。覆盖材质以合金钢为主、踏面直径Φ500-1000mm车轮的批量生产和检测需求。生产线通过自动化设备集成加工和检测设备、柔性输送系统和信息化管理,实现车轮加工的智能化、高效化和绿色化) |
2.2 |
交货期/工期 |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2.3 |
交货/施工地点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 |
2.4 |
质量标准/目标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R质保期:24个月 质量保证金:中标价的3%。 |
2.6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招标方在看到中标方开工证明承诺函或者外购件采购合同后,并收到2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天内支付中标方20%进度款; 2.设备完成预验收并发货到招标方场地后,招标方在收到中标方3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天内支付中标方30%预验收款; 3.设备安装调试完工稳定运行一个月后,招标方在产品正式验收通过后并收到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和50%增值税专用发票)【90】天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7%; 4.剩余3%作为产品的质量保证金,如产品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及履行质保义务,则在质保期满之日起60天内,招标方应向中标方支付质量保证金。 5.支付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为主(如需贴现,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发票金额10万元以下,银行转账支付)。 |
2.7 |
包件信息 |
本项目分 / 包件。 具体信息:包件1: 包件2: |
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无 R有,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
3.1.7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R无 £有,要求: |
3.1.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R无 £有,要求: |
3.1.10 |
其他要求 |
£无 R有,要求:具有同类设备生产制造业绩的合格单位 |
3.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
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4.1 |
资格审查方式 |
R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2年-2024年 |
5.1 |
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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