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2025年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校园网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2025年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校园网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983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询比-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2025年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校园网采购项目。含税预算金额261万元。
1.7标包划分:不划分。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分配:1名,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382710.45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焦作市分公司2025年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校园网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3工期要求:接到开工通知之日起30日完工。
2.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自动终止,两者以先到为准。
2.5施工部分质保期:项目内验合格后24个月。
设备部分保修期:项目内验合格后60个月。
2.6合同签订方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产品检测报告:供应商本次响应的核心产品(无线控制器、8口PoE交换机、16口PoE交换机、24口PoE交换机、双频千兆无线吸顶式AP、核心三层管理型交换机、双频千兆无线室外AP)须提供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需提供:
1)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同时须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详细查询方式并附上查询截图。
2)若不能在网上查询其检测报告真实性,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承诺函(内容须包含对该检测报告真实性的承诺,内容自拟),②出具供应商授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查询该检测报告授权函(授权函需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检测报告名称和编号、检测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公司邮箱(联系人经查实如有弄虚作假所有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授权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若检测报告无法查询其真实性,则该报告无效。
3)除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之外的采购产品(详见采购清单),供应商需承诺提供的产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②资质:
①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5)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③施工队伍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个施工队伍,每个施工队伍不少于3人,其中包含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1名登高作业人员,1名低压电工作业人员(登高作业人员和电工作业人员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下属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所在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本项目内一人多证只计算一次。同一供应商或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中所有拟派人员不允许重复。
(6)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的无线网络集成类项目业绩。
证明文件要求: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至少一张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②所有业绩均须同时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网站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注: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响应。
(7)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特别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10)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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