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2024荣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初步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2024荣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审批【2024】1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审批【2024】1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荣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更新一批环卫车辆共72辆,(其中,8立方垃圾压缩车9辆、12立方垃圾可压缩车10辆、6立方前端垃圾收集24辆、吸污车5辆、垃圾收集点清洗车24台等);更新改造垃圾分类投放点4000个。更换垃圾分类收集桶16000个;更新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一套(日处理量100立方)。建设中转站6个、改造维修公厕75座、建设垃圾分类亭4000个、垃圾池拆除1850个、240L垃圾桶16000个。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以及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2.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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