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13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5-2026年度庭审记录事务社会化外包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第二章采购需求
原文:
★本项目报总价,总价限价(不超过)200万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总价超过采购预算、投标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人均每小时服务单价不超过40.8元/小时)均为无效投标。合同价包含合同期内的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服务范围。服务期内,按中标价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保险费用、培训及管理费用,资料费、材料费、记录设备购置费、服装费、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等全部费用。
现文:
★本项目报总价,总价限价(不超过)200万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总价超过采购预算、投标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人均每小时服务单价不超过40.8元/小时)均为无效投标。合同价包含合同期内的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服务范围。服务期内,按中标价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保险费用、培训及管理费用,资料费、材料费、记录设备购置费、服装费、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
更正事项2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原文:
★本项目报总价,总价限价(不超过)200万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总价超过采购预算、投标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人均每小时服务单价不超过40.8元/小时)均为无效。合同价包含合同期内的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服务范围。服务期内,按中标价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保险费用、培训及管理费用,资料费、材料费、记录设备购置费、服装费、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全部费用。
现文:
★本项目报总价,总价限价(不超过)200万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总价超过采购预算、投标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人均每小时服务单价不超过40.8元/小时)均为无效投标。合同价包含合同期内的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服务范围。服务期内,按中标价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保险费用、培训及管理费用,资料费、材料费、记录设备购置费、服装费、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