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氢提纯装置吸附剂及工艺包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9175,招标人为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建设国家能源集团榆林“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绿色示范基地。本次招标的氢提纯装置是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中的主要工艺生产装置及主要生产系统。
招标范围: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氢提纯装置吸附剂的制造及供货、运行程序组态编程及工艺包技术服务等内容。相关具体工作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氢提纯装置单系列(共2系列)产氢约21.4万Nm3/h。
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吸附剂
a. 采购预估量≮2150立方(投标数量由投标方自行核算)。
b. 吸附剂装填期间投标方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装填的技术指导和装填量确认。
c. 投标人须提供吸附剂明细表,包括种类、规格、用途、数量等。
(2)运行程序组态编程
控制程序独立组态、编程等。
(3)工艺包技术服务
该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技术许可包含:投标人授予招标人一项非独占性、不可撤销的专利/专有技术许可,允许招标人使用许可技术,包括招标人在合同装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采购、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和维修进行的改进、生产、使用和在世界范围销售许可产品。该许可技术应是投标人目前最先进的且经过验证的技术。
b 工艺包编制包含: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及培训手册等。其中,工艺包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招标人对许可装置进行设计、采购、建设、试车、开车和正常运营。
c 培训包括:在技术文件交付之后最迟不晚于合同装置开车前六(6)个月内,投标人应指定具有资质的专家,根据招标人的培训要求,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培训。投标人拟提供的培训需加以具体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和范围以及培训天数等。
d 技术服务包含:投标人应对许可合同装置提供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关键设备的采购、施工建设、DCS组态、预试车、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等合同装置各个阶段的技术服务,并随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术服务。
交货时间和地点:工艺包开工会后2个月内提交终版工艺包。卖方接到买方开始生产吸附剂的书面通知后12月内吸附剂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须买方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收货地点暂定为陕西省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买方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套吸附压力在5.0MPaG及以上、单系列规模不小于10万Nm3/h氢气产量的氢气提纯装置吸附剂及工艺包技术服务合同业绩1份,并通过性能考核(须提供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版性能考核报告或其它证明文件,其中吸附压力、氢气产量等实际运行参数应达到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值),且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文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其它证明文件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成功投用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1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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