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南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产业园(一期)废水处理中心Ⅰ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工艺及工艺电气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南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产业园(一期)废水处理中心Ⅰ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产业园(一期)废水处理中心Ⅰ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工艺及工艺电气配套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YYGS-CG-2025-056)。招标人为中化学南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YYGS-CG-2025-056/01
标段(包)名称: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产业园(一期)废水处理中心Ⅰ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工艺及工艺电气配套设备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拟采购工程项目所需工艺及工艺电气配套设备。详细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设备生产或销售及安装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 投标人所供货物应响应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其功能及性能须满足生产设备与工艺施工需求,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产能,能够按时完成订单生产任务,满足客户的交货期要求的能力。 2财务能力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接受合同书范本中的各项规定,结算时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连续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其中一项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的产品须提供对应标段包中主要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体系认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其余要求需严格参照技术规格书执行。 4供货业绩要求 提供三年内废水项目的供货业绩情况。须提供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销售增值税发票、履约业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一项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厂家代理授权委托书。 5履约信用要求 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须提供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记录。同时,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其他要求 ①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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