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大开厂燃料和大气环保系统运行及日常维护服务(三年)A、B标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9189,招标人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项目单位为: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位于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兴大街钢铁路90号,2台35万千瓦国产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唯一一家以供热为主、热电联产的燃煤电厂。本次招标范围:# 1 至# 2 机组燃料、环保系统设备的运行操作工作(详见技术规范),本标段为B标段。服务合同周期为3年,# 1 至# 2 机组环保系统(脱硫、脱硝、除尘、除渣)委托运行计划工期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36个月;燃料系统委托运行计划工期为:自2026年2月9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34个月又20天;入厂煤接送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火车入厂煤卸后空车清理项目工期:2025年11月10日至2028年09月30日止,服务期限34个月20天,签订合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系统或燃料系统运行(或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委托运行(或维护)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运行(或维护)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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