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共平顺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宿舍楼及配套基础建设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共平顺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宿舍楼及配套基础建设提升改造项
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25202509290001-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平顺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宿舍楼及配套基础建设提升改造项目(招
标项目编号:ZFD140425202509290001-02),已由平顺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平发改
字【2025】66 号、平发改字【2025】7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
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共平顺县委党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共平顺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宿舍楼及配套基础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治市平顺县西沟村西北角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13118.91平方米,拆除原职业
中学中间主楼新建党校学员宿舍楼,并改造宿舍楼东侧的报告楼和西餐厅楼。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新建一栋地上三层局部四层约 2779.68平方米的党校学员宿舍楼,及宿舍楼主体结
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电气工程和消防工程等,配套太阳
能光伏系统;改造东报告楼约 490.4平方米,西餐厅楼约 1031.79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
建筑屋面、外墙、门窗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水电、暖改造工程,配套设备等;建设室外
配套的供水、排水管网,消防管网,电气管网,消防水池,充电桩,道路和停车场等的局
部维修等
4、建设期:24个月(约 7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
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须具备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项目班子人员明细表(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明
细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须包含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投标截止日前近半
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近五年度(2020年
度—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五年须提供成立之后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
;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
贿犯罪结果告知截图(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9月 29日至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