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2025-G1-01032-GXZB-0155 项目名称:广南县珠街镇中心卫生院重点乡镇卫生院建设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16.84 最高限价(万元):316.84 采购需求:采购广南县珠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一批,共分为1个标项。本次采购包括采购明细中设备价款、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相关配件、附件、零配件及其它的所有费用,包含保险费用、检测费、检定费、仓储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装卸费、商检费用、银行费用、税费、利润、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费),招标代理费及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支出等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所有整机设备质保期限不少于1年(含1年)。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期限。投标人必须对招标同一标项内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甲方发出发货通知后5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如遇特殊情况,以采购人另行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持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投标人提供说明(说明格式自拟)。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注: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内容为准,查询时间为开标后,并交评标委员会备查。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