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G1-02623-YYZX-0665 项目名称: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血管外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1.7031 最高限价(万元):11.7031 采购需求: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血管外科设备采购项目,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标段1:精细镊2把(钛合金,精细镊 弯头 平台 长150mm);显微笔式针持1把(钛合金,显微笔式针持,带锁口,长150m 7/0);;标段2:ABI指数检测仪1套(必须包含ABI(踝臂指数)、BAI(臂踝指数)和PWV(脉搏波传导速度);需支持四肢同步、单侧、单肢体3种测量模式;血压测量范围:不低于0mmHg-300mmHg;心率测量范围:不低于30次/分~300次/分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 标段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工业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