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涪陵发改〔2025〕31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中型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区中型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涪陵区青羊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此项目共新建提灌站1座,新建高位水池1座,整治山坪塘1座,新建提水管道0.937km;整治骨干渠道4.095km,新建输配水管道总长52.783km(含闸阀、闸阀井等附属设施)。新增物联网智能水表94只,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56套,智能远控一体化闸门5套,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152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区青羊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合格的要求。施工各阶段的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补充设计、设计变更、技术指导等)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并获得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配合完善工程竣工资料以及工程结算工作,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